bt体育高温天不服从管理穿短裤上班被公司开除是否合法?

  公司工作服管理制度       |      2024-03-09 17:41:14

  bt体育王某于2012年2月18日入职公司,担任销售。2013年1月1日公司与王某签订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第七章第三项:“乙方(王某)应遵守甲方(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甲方的领导、管理和指挥,完成劳动任务,提高职业技能,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以及第四项:“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相应的行政处理、行政处分、经济处罚等,直至解除本合同。”

  另,公司《会所管理制度》,其中第3条显示:“会籍顾问需穿工装、带工作牌,带好日常工作表格、电话预约表格、黑色签字笔、名片等。保持健康形象,仪表整洁、…”。

  2014年5月23日,公司因王某不服从公司的管理制度,不穿工作服bt体育,店长文某对其罚款50元,王某也没有交,之后仍继续穿九分短裤,故公司以王某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惩戒之后仍不悔改为由,口头通知解除了与王某的劳动关系。王某认为公司构成违法解除bt体育,故提起诉讼。

  法院认为,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bt体育,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公司虽主张王某因不穿工装违反公司规章制度,故与其解除劳动关系,但其提交的公司规章制度中未明确规定未穿工服符合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且公司提交的其他证据亦不足以证明其解除行为合法。故公司应支付王某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29765.08元(5953.02元×2.5个月×2倍)。

  本案中,公司在规章制度仅是规定员工需要穿工装bt体育bt体育、带工牌,保持健康形象、仪表整洁,并没有进一步具体规定,未穿工服是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之一,故仅以员工未穿工服就解除劳动合同,无论是合法性还是合理性层面均具有较大缺陷,最终被司法机关认定为违法解除。

  另值得注意的是,以严重违纪为由实施解除劳动合同,需要公司一方有充分的理由证明员工存在相关严重违纪的事实,并明确该事实达到“严重”的后果,否则依据向劳动者倾斜的立法价值取向,公司很可能会承担诉讼不利及违法解除的后果。